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安全部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6-17



建管安〔2016〕143号

                                                   

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安全部分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6〕211号)精神,宣传贯彻《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市建管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暨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的通知》(建管市〔2016〕53号)要求,市建管局成立三个检查组,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6年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工程项目102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对3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20个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受检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各方责任主体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

   (一)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断完善。大部分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办理了安全监督备案、施工许可手续;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施工起重机械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预控情况良好。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起重机械等关键部位专项施工方案基本能及时编制与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按要求组织了专家论证。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材料及构配件燃烧性能基本能达到A级不燃要求,建筑物内外消防给水设施配备基本到位。

   (四)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有所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意识有所增强。

   二、存在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未落实;领导带班和安全检查制度未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未对各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或流于形式,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安全监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少数工程项目总监不到岗,未设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未制订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发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责令停止施工。

   (二)施工现场实体安全

  1. 部分现场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未严格执行TN-S系统,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2.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数量设置不足,设置位置距离主节点距离过大,未与外立杆连接,脚手架内侧立杆与建筑物间隙过大且未采取封闭防护措施,操作层脚手板铺设不齐,脚手架基础无排水设施;安全网材质不符合要求,破损严重。
  3. 模板支架不符合规范要求。支架缺少纵横向扫地杆,水平杆设置不足,与周围构筑物未顶紧,自由端高度过大,立杆间距偏大,个别立杆悬空。
  4. 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楼梯临边、基坑周边,电梯口、预留洞口,安全通道和接料平台等防护不严,有的甚至未防护。
  5. 少数工程塔吊、施工升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个别塔吊、升降机司索人员无证上岗;
  6. 安全技术资料不完善。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缺乏真实性、针对性,所有的方案、技术交底、教育培训等内业资料由资料员完成,甚至相关签字都是由资料员代替。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1. 部分工地生活区、办公区、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有效期进行检查,有灭火器过期失效。
  2. 部分工地施工区、生活区临时消防车道未达到标准要求,未保持畅通,民工宿舍楼梯设置数量不足。
  3. 部分工地民工宿舍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工地民工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 部分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在动用明火的现场无专人监护,有的电焊工无证上岗。
  5. 大部分工程建筑物室内消防设施安装未与施工进度同步,立管口管径不符合要求,个别工地未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

   (四)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1.部分建设单位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够重视。未制定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现场扬尘防治负责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扬尘防治专项费用不能足额支付等。

2.部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自动冲洗设备及洒水降尘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不按要求进行使用;现场出入口、主干道及材料堆放区域硬化不到位;砂石等散体材料及裸露土部位覆盖不到位,砂浆搅拌机棚围挡封闭不符合要求;现场美化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不到位等。

3.部分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有效监管。未认真审查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未严格督促现场实施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对现场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没有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等行为,不能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等。

三、处理情况

鉴于以下20个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到位,现场安全隐患较多、文明施工较差、扬尘污染落实不到位,决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以示警戒。

  1. 项目名称:居然之家购物中心

施工单位: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居然之家时代广场

施工单位:安徽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安徽精力电动工具有限公司2#生产车间

施工单位:安徽谊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金种子生态产业园(酿酒基地)项目收酒车间及1#-4#酒库工程

施工单位: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中学一期

施工单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中学二期

施工单位: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城南新区后勤服务楼、锅炉房和污水处理工程

施工单位: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文华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万霖远都小区

施工单位:江西省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公司

10.项目名称:阜阳民生医院项目

施工单位: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1.项目名称:东风柳汽乘龙4s店

施工单位:安徽长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新天源监理公司

12.项目名称:阜合现代产业园福和家园东区工程

施工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方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项目名称:翔飞电子

施工单位:安徽恒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名称:真真食品

施工单位:安徽阜阳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项目名称:海亮江湾城一期一标

施工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6.项目名称:众兴花苑安置区

施工单位:中铁建十六局集团

监理单位: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7.项目名称:幸福时代小区1~16#楼

施工单位:阜阳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项目名称:南城河安置区二期

施工单位:浙江凯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项目名称:皖新文化广场皖新庄园二期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项目名称:利华皇家公馆

施工单位:黄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整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被通报表扬的项目,要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和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跟踪整改,严肃处理。市建管局将加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特别是本次被通报的项目,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

   (三)高度重视施工扬尘污染工作。近期,省政府对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暗访,并对我市扬尘污染下达量化指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4月21日召开扬尘污染调度会,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认清当前形势,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督查各方责任主体切实落实防尘治尘措施,坚决处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治成效不合格的项目。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做好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月报和季报报送工作,市建管局将每月将月报、每季度将季报报送情况通报的各县(市)政府。

   (四)大力推广使用广域网考勤系统(IFA)。推广使用IFA脸谱考勤系统是落实关键人员实名制、确保关键人员到岗履职的重要抓手,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5﹞290号)精神,加强对关键人员出勤考核,并根据考勤结果进行通报处理。

   (五)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近期,国务院公安消防总局将对我市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做好施工现场总体布局,达到一定规模的施工现场要按要求设置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要特别是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材料和构配件燃烧性能要满足A级不燃要求,做好职工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施工总平面布置等工作。

 

附件:报通报项目情况一览表

 

 

              阜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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