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16-01-19
阜建人〔2016〕5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意见》(建人〔2015〕195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的申报、认定工作。经对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申报的资料进行了初审,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符合安徽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和安管人员培训机构认定条件,经研究同意授予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自主培训资格,授予阜阳市现代职业培训学校等5家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社会化培训资格。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