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之策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阜建协〔2016〕5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省建筑业协会《关于举办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之策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皖建协〔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按文件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请参加培训的会员单位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及培训费用1200元交协会办公室,由市建筑业协会统一向省建协报名参加培训。
联系人:孙丹利 电话:2165806
附件:《关于举办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之策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皖建协〔2016〕2号)
阜阳市建筑业协会
2016年3月23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关于举办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之策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皖建协[2016]2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设会计学会也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筑业内部做好营改增准备。
为了让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更好的了解本次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背景、国家规划以及发展趋势;识别本次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企业可能面对的问题和风险;正确处理在政策过渡期的一些特殊问题;解决建筑行业现存的总分包模式等营改增后需要协调的问题;有效调整公司的经营战略、组织模式及核算体系以适应营改增政策的新要求。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与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联合作举办“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之策”专题培训班。请各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和改革实施进程中的问题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和动态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进程及积极意义
-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如何把握机遇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与对策
- 营改增对挂靠、资质共享等经营模式的影响
-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项目承接的影响及应对
-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组织架构的影响及应对
-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物资采购的影响及应对
-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劳务及分包的影响及应对
- 营改增对经营计划部门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 营改增对法律合约部门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现金流及资金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纳税方式的影响及应对
(三)纳税义务时间及地点、税收优惠规定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认定
- 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对建筑业企业的影响
- 营改增下税收优惠政策设定的原则
- 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及其对企业增值税管理的影响
(四) 营改增后,增值税票证管理及风险规避
- 发票管理涉及法律责任认定、合同条款的约定
- 专用发票的开具及合同条款的拟定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可有筹划空间
-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及合同条款的约定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及分析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
- 专用发票的认证时限是多长时间,若延期认证该如何解决
- 未认证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购进货物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五)建筑业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
- 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原理及会计科目设置
- 增值税会计核算特殊业务的讲解与处理
- 增值税相关科目使用及其规范
- 过渡期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 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 增值税会计核算案例
(六)建筑业营改增最新操作实务解析
- 营改增指导意见
- 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
-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二、培训对象
建筑业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法务、合同、市场、技术中心、科技研发等部门人员,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以及研究营改增政策的相关专业机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6年4月24日—4月26日(24日下午报到)
合肥伯爵假日酒店
具体地址:合肥市金寨南路908号(南二环与金寨南路交口)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2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专家费),现场现金交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陈妍妍
电话:0551-62871385 传真:0551-62649622
电子邮箱:1343548194@qq.com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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